顯微攝影是一門借助顯微鏡拍攝“肉眼直接看不到的東西”的技術。
19世紀中期以前,沒有攝影術的幫助,科學家只能不辭辛苦地將他們看到的東西通過繪圖記錄下來。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羅伯特·胡克,他于1665 年發表《顯微術》一書,內有不少精確而美麗的素描,描繪了肉眼從來沒有看到過的顯微鏡觀察結果,如蜜蜂刺器官的形狀、跳蚤和虱子的解剖圖、羽毛的結構以及霉菌的形成等。
顯微攝影器材在相機發明后不久問世,由德國人威廉姆凱瑞發明,在認識世界、認識美的過程中,顯微攝影發揮了不容小覷的力量。與傳統攝影相同,顯微攝影也利用了光學成像原理,通過光的直線傳播性質和光的折射與反射規律,以光子為載體,把某一瞬間的被攝景物的光信息量,以能量方式經照相鏡頭傳遞給感光材料,最終成為可視的影像。
顯微攝影一直緊隨傳統攝影的軌跡發展,從最初的膠片相機到數碼相機,顯微攝影技術也進行了一次華麗的變身。拍攝的樣品從螞蟻、蜜蜂等生物的細微結構到染色切片、活細胞,再到熒光下的亞細胞結構;成像作品也從膠片升級到電子照片,再到視頻錄像。顯微鏡下的觀察越來越清晰,拍攝到的圖片越來越奪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