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血管擴張劑適用于未出現腦水腫之前和腦水腫消退之后。近年來有人研究指出,缺血性腦血管病后24小時以內及病后2周,使用血管擴張劑較適宜。這是因為發病24小時以內尚未出現腦水腫,2周后腦水腫已消退。此時使用血管擴張劑,可使血管擴張并促進側支循環建立,由于病變部位供血減少,組織缺血缺氧,糖的有氧氧化作用減弱,無氧酵解增加,組織內酸性代謝產物堆積,抑制了血管平滑肌收縮,致使血管擴張處于麻痹狀態,若此時應用血管擴張劑,僅能使病變組織周圍的血管擴張,血壓下降,甚至把病變區域內的血液引出,發生“盜血”現象,使病變部位的腦組織更加缺血缺氧。同時,還可導致病變組織內出血,即所謂梗塞性出血。
(2)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可及時應用血管擴張劑。而大面積腦梗塞伴有腦水腫,顱內壓增高時,則不宜使用血管擴張劑。因為血管擴張劑可使腦血液循環加快,血流量增加,血管滲透性增高,加重腦水腫,甚至發生腦疝,而危及生命。
(3)缺血性腦血管病當出現血壓下降時,應慎重使用血管擴張劑,以防血壓繼續下降,加重腦供血不足和缺氧,使病情進一步加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