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尚未造成心臟器質性改變前即應早期進行有效的防治,如控制高血壓、糖尿病等。介入及手術治療均應在出現臨床心衰癥狀前進行,對于少數病因未明的疾病亦應早期干預,從病理生理層面延緩心室重塑過程。很多患者常滿足于短期治療緩解癥狀,拖延時日終至發展為嚴重的心力衰竭不能耐受手術,而失去了治療的時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