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活躍性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比較少見,尤其發生出血及穿孔等并發癥更為罕見。臨床研究發現原有消化性潰瘍癥狀的婦女,妊娠后大多數典型癥狀明顯好轉甚至消失;但在產后3個月有半數重新出現潰瘍癥狀。產后2年幾乎所有婦女潰瘍病復發。Glark等報道300多例在潰瘍癥狀出現后妊娠者,88%潰瘍癥狀完全消失或明顯減輕,其機制尚不完全清楚,可能與下列保護機制增強有關:
①妊娠期由于體內激素的影響,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減少;
②妊娠期組胺酶增加,使組胺滅活,減少胃酸分泌;
③妊娠期雌激素、孕激素增加,前者有細胞保護作用,后者能延緩酸性胃內容排入十二指腸,減少胃酸對十二指腸黏膜的損害;
④妊娠期前列腺素有細胞保護作用;
⑤孕婦在妊娠期一般工作輕松、心情舒暢、飲食改善并戒煙酒,減少了與潰瘍病發病有關的致病因素的侵襲。
Parof也曾指出,罹患消化性潰瘍的婦女一旦妊娠,潰瘍癥狀便減輕或消失,然而在妊娠晚期,則可能有嚴重的癥狀發作,甚至發生嘔血。有作者曾推測妊娠晚期腎上腺皮質功能增強,致繼發胃酸分泌增多,可使消化性潰瘍病情惡化。分娩后女性性腺激素水平下降,特別在哺乳期,可致消化性潰瘍病情惡化。